绿色税制助力安徽林下生“金”

时间:2023-08-28 11:29 来源:中国税务报


(资料图)

本报记者 许蒙亚

近日,在安徽省泾县昌桥乡景山村上拐涝山林场,林场养护人员正在进行杂草拔除作业。“去年,我们人工造林700亩,林产品培育3800余亩。仅林产品培育和销售两项收入就达635万元,全部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红利。”泾县国有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程建介绍说。作为安徽省首个国有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在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上持续发力。

“我们将享受到的政策红利用于森林生态科普研究基地的建设和林业生态修复,仅今年上半年就新增人工造林600亩。”程建说,企业的稳步发展也带动了周边村民就业创收。目前,公司吸纳村民就业150余人,村民年增收230余万元。

“绿色税制的激励作用,对我省林业发展效应明显。”安徽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记者了解到,为扶持林业企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安徽省政府于去年底出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若干措施》,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明确对林(农)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农)场、农民林(农)业专业合作社自产自销的林下种植、养殖和特色经济林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直接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生产用地按规定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各类经营主体从事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项目所得,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在临泉县四方红农业科技合伙企业负责人方谨看来,企业走上快速发展道路,和政府出台的政策密不可分。其中,税务部门的帮扶也给了企业很多支持。

四方红农业是一家以种植薄壳山核桃树为主的农林复合型企业,今年年初入选第五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其薄壳山核桃暨碧根果深加工(二期)项目将于今年10月建成投产,预计年产值可达33亿元。“为进一步增加土地收益,我们探索实施‘林粮融合’模式,在林下种植小麦、大豆等粮油作物。税务干部得知我们的情况后主动提醒我们可以享受自产自销林下种植农产品的税收优惠,今年上半年我们免征增值税75.3万元。”方谨说,企业发展至今累计享受各项税费优惠464万元。

据了解,安徽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绿色税制作用,聚焦林企涉税需求,梳理涉林政策“礼包”,组建税务专家服务团队,为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一对一配备“税务管家”,提供个性化服务,用税费政策的“滋养扶持”和纳税服务的“精准滴灌”助力打造地方特色林业产业,推动林业产业延链升级,促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有机统一。

明光市远景苗木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苗木种植销售的公司。今年以来,该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218万元。企业负责人刘家林深有感触地说:“我是一名来乡村创业的外地人,一系列涉农税费优惠为我们发展提振了信心。”如今,该企业将减免的税款投入到技术升级和专业化生产之中,精品苗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据明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培忠介绍,为落实落细自产自销苗木等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一系列涉农优惠政策,该局成立“明税青锋”助林小分队,为种植户、企业、合作社等讲解税费优惠政策,并答疑解惑。同时,该局为林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持续打造“家门口”税务局,满足乡镇地区涉税费需求。

安徽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陈超表示,安徽省税务部门将继续发挥绿色税制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在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持续发力,以“税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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